昨天,本報報道了西安曲江旺座樓下,有人不顧保潔員勸阻,執(zhí)意頂風放炮一事。昨天上午,記者從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了解到,頂風放炮的當事人找到了。經過曲江派出所2月6日晚連夜開展排查走訪,于昨日上午9時許,在南三環(huán)北側的曲江旺座小區(qū)內D座21樓排查到放炮單位:深圳一家旅游文化公司,負責人梁某承認,當天是自己指示兩名員工燃放的鞭炮。
隨后,民警將該負責人和兩名放炮員工傳喚至派出所調查詢問,涉事三人對自己明知西安繞城高速以內不允許放炮,依然在重污染天里頂風放炮的行為供認不諱。曲江派出所將依照國務院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和《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,給予燃放人員嚴厲的行政處罰,對梁某處以500元罰款,對另外兩名接受梁某指示頂風放炮員工,分別處以300元罰款。